文章来源:tyc8722太阳集团城 发布于:2025-04-10 浏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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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c8722太阳集团城推荐免试攻读
硕士研究生综合加分细则
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进一步明确综合加分项内容及计分标准,特制定本细则。
综合素质评价得分是本科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为90分。
二、综合加分项内容及计分标准
1.科研成果
(1)论文。学生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以太阳集团tcy8722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本专业领域的科研论文。按照《太阳集团tcy8722教学科研项目与成果分类办法(修订)》(西师发〔2024〕182号)分类计分,A类论文每篇计6分、B类论文每篇计4分、C类论文每篇计2分、D类论文每篇计1分,(A、B、C、D可累计,D最多计2分)。赋值分数上限不超过10分。
(2)著作。学生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出版且达到10万字的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著作。A类著作每部计6分、B类著作每部计4分、C类著作每部计2分、D类著作每部记2分,(A、B、C、D可累计,D最多计4分)。赋值分数上限不超过10分。
(3)应用成果。学生为第一申请人、以太阳集团tcy8722名义申请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等应用类成果。A类成果每项计6分、B类成果每项计4分、C类成果每项计2分、D类成果每项计1分,( A、B、C、D可累计,D最多计2分)。赋值分数上限不超过10分。
(4)科研项目。学生本科阶段主持学校“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计划”资助项目,或主持、参与校级及以上其他科研项目,经学院审核鉴定后根据项目级别、个人贡献度分档赋分,获得立项但未结项项目均减半计分。赋值分数上限不超过10分。详细计算办法如下:
在校期间主持省厅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并结项计4分, 参与人按照排名顺序依次计2分、1.8分、1.6分、1.4分、1.2分、1分;主持学校“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计划”等项目并结项,每项计2分,参与人按照排名顺序依次计1分、0.9分、0.8分、0.7分、0.6分、0.5分;获得立项但未结项项目主持人和参与人均减半计分;同一个项目在两个年度完成,在立项未结项和已结项中只计算一次。在校期间每年同一类别项目每人只能主持一项,参与两项。
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按照学校最新的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分档赋分。如某一方面有多个可获加分情形的,原则上就高计一次,不累计加分。
2.竞赛获奖。学科竞赛获奖限学生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经学院审核鉴定后按照学校最新的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根据奖项级别、等级、个人贡献度分档赋分。同一类别竞赛获奖如有多个可获加分情形的,不累计加分,就高计一次。赋值分数上限不超过15分。详细计算办法如下:
个人获奖的,按照A1、A2、A3、B、C、D类奖励级别依次计9、8、7、6、4、2分。团体获奖的,在校期间每年同一类别的比赛只能以排名第一(主持人)的身份参加一项,排名第二及之后(参与人)的身份参与两项。1-3人合作完成的,团队成员均计相应等级的全分;3-5人合作完成的,排名1-3名的计相应等级全分的90%;4-5名计相应等级全分的70%;5人以上合作完成的,排名第1计相应等级全分、排名第2至第9的,依次递减相应等级全分的10%;排名第10及以后的,计相应等级全分的10%。
竞赛获奖按证书或文件统计。为引导各类团体竞赛按照参赛成员个人贡献度排名进行加分,由获奖团队指导教师及团队负责人进行排名并按相应比例计分。
3.外语类。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达到425分者计5分,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者计3分,同时通过者不累计加分。
4.志愿服务与荣誉表彰类。
(1)学生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且在一线岗位表现突出,志愿时长达到100小时以上的学生加1分,志愿时长不足则不进行加分。
(2)在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或学院党支部、团支部、班委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期间为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经本人申请、所在班级或任职服务组织集体评价认定、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可加志愿服务分。详细计算办法如下:
担任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学院团委副书记任职满一年计4分;担任学院党支部副书记、班长或团支部书记任职满一年计1分,满两年计2分,满三年计3分;担任校院两级各部室负责人任职满一年计1分,满两年计2分;担任校院两级学生会干事、党支部委员、班委(不含班长、团支书),任职满一年计0.5分,满两年计1分,满三年计1.5分。同时身兼数职的不累计计算,按最高加分项计分,任职半年以上、不满一年者减半计分。
(3)经学校或学院推荐,获国家级、省级、校级(含校团委)荣誉称号或表彰者可分档赋分,分别计2、1、0.5分,最高可累计4分。
如有多项志愿服务、同一类型荣誉表彰可获加分情形的,不累计加分,就高计一次。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对参评群体有特别限定的各类奖学金不计分。志愿服务和与荣誉表彰类赋值分数上限不超过 5 分。
5.到国际组织实习。国际组织实习应为到主要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地点应为国际组织总部及在海外的总部外机构办事处。实习前向所在学院备案,申请推免生资格时应已完成不少于一个月的实习工作(以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实习证明为准),各学院应严格审查并报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综合考虑实习机构、实习岗位、实习表现分档赋分。如有多次国际组织实习(一个月以上)经历可获加分情形的,不累计加分,就高计一次。赋值分数上限不超过5分,
6.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本科阶段应征入伍,服役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计10分。如在部队荣立三等功者另计10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伍大学生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7.其他说明
(1)所有涉及科研成果、项目、获奖等认定按照学校最新的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分档赋分。
(2)需计分的C类及以上科研类论文、成果、著作,学院须组织5人以上专家进行答辩,通过后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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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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